系统赋能 全链发力 推动戏剧事业高质量发展
更新时间:2026-02-13 16:58 浏览量:1
系统赋能 全链发力 推动戏剧事业高质量发展
——《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(2026-2028年)》解读
戏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,是凝聚民族精神、传递时代心声的重要艺术形式。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戏剧事业传承发展,近日,中共中央宣传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中国文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(2026-2028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,这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文化领域发布的第一个专项行动计划,为未来三年我国戏剧事业发展绘制了清晰蓝图、明确了实践路径。《行动计划》立足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要求,以问题为导向、以创新为动力、以实效为目标,构建起全方位、多层次、立体化的戏剧振兴体系,彰显了国家推动戏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,具有极强的指导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一、坚持系统方法论:统筹兼顾,实现成果与人才、作品与环境双向赋能
系统观念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,也是推动戏剧振兴的核心思维。《行动计划》跳出“单点突破”的传统思维模式,坚持系统谋划、统筹推进,突出强调“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、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”,构建起“成果牵引人才培育、人才支撑成果创作,作品引领环境优化、环境保障作品提升”的良性循环,为戏剧振兴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引。
出成果与出人才相结合,是戏剧振兴的核心支撑。戏剧事业的发展,既需要高质量的作品作为立身之本,也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作为发展之基,两者相辅相成、辩证统一。《行动计划》推动成果创作与人才培育深度融合,将人才培养贯穿于作品创作的全过程,通过“以创带训、以演促练”的模式,让人才在精品创作中锤炼本领、成长成才。同时发挥老艺术家、代表性传承人的传帮带作用,为青年人才提供实践平台,助力青年人才快速成长;鼓励优秀人才聚焦现实、深入生活,推出具有个人风格、时代气息的原创作品,实现“出作品”与“出人才”的双向丰收。这种统筹兼顾的系统思维,打破了成果创作与人才培育相互割裂的局面,让精品力作成为人才成长的“孵化器”,让优秀人才成为精品创作的“源动力”,为戏剧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抓作品与抓环境相贯通,是戏剧振兴的重要保障。戏剧作品的创作、传播与传承,离不开良好的发展环境,环境的优化能够为作品创作提供有力支撑,而优质作品的传播能够进一步营造重视戏剧、热爱戏剧的社会氛围。《行动计划》既聚焦作品创作本身,规范创作流程、强化质量把控,杜绝粗制滥造、急功近利的创作行为,引导创作者坚守艺术初心、深耕艺术创作;也注重优化戏剧发展的政策环境、市场环境、社会环境,为作品创作、传播、传承提供全方位保障。
二、关照全生命周期:全链覆盖,构建戏剧行业可持续发展体系
《行动计划》立足戏剧行业发展规律,打破“重创作、轻传承”“重演出、轻管理”的传统格局,将院团建设、剧目生产、人才培养、保护传承、传播交流、评价激励六个关键环节纳入整体规划,构建起“全链条、全方位、全覆盖”的戏剧发展体系,实现戏剧行业从“单点发展”向“全链提升”的转型。
院团建设是戏剧行业的基础载体。院团作为戏剧作品创作、演出、传承的核心主体,其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着戏剧行业的整体发展质量。《行动计划》聚焦院团建设,推行“一团一策”发展模式,明确院团职能定位,推动院团分类改革、特色发展。加大对基层院团、民营院团的扶持力度,着重破解院团发展不均衡、活力不足等难题。
剧目生产是戏剧行业的核心环节。《行动计划》将剧目生产放在突出位置,构建全流程剧目生产体系,鼓励剧目“不拘一格”生产多样化,兼顾不同题材、不同风格、不同剧种,满足不同群体的审美需求,推动戏剧剧种多元化发展,破解剧目题材单一、同质化严重等问题。
人才培养是戏剧行业的支撑保障。《行动计划》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,覆盖戏剧创作、演出、管理、传播等各个领域,重点培育青年人才和复合型人才,坚持“院校培养+院团实践+传帮带”相结合,加大本土创作人才支持力度优化专业人才培育和有序流动机制。
保护传承是戏剧行业的重要使命。传统戏剧剧种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。《行动计划》高度重视戏剧的保护传承,构建“普查梳理—活态传承—创新发展”的保护传承体系,开展全国戏剧剧种普查梳理工作,通过资金扶持、人才培养、剧目复排等方式,推动濒危剧种活态传承;同时鼓励传统戏剧创新发展,挖掘传统戏剧中的优秀元素,结合时代特征进行创新改编,让传统戏剧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,实现保护与创新并重、传承与发展同行。
传播交流是戏剧行业的发展动力。《行动计划》提出构建“线下演出+线上传播”的多元化传播体系,加强戏剧展演活动的组织,举办全国性、区域性戏剧展演,为戏剧作品提供展示平台;同时,依托互联网、新媒体等技术,推动戏剧线上传播,扩大戏剧的受众群体,让更多群众了解戏剧、喜爱戏剧。推动戏剧跨地区、跨国家交流,开展国际展演、文化交流活动,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戏剧成果,传播中华优秀戏剧文化,提升我国戏剧的国际影响力。
评价激励是戏剧行业的重要导向。《行动计划》建立健全戏剧评价激励体系,完善剧目评价、人才评价、院团评价机制,突出作品的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,突出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贡献,突出院团的公益服务能力和市场活力;同时,探索增设新人奖项、中小型节目奖项和文艺评论奖项。
三、凸显改革方向:机制创新,激活创新创造与优质资源下沉
改革是推动戏剧振兴的根本动力,机制创新是改革的核心内容。《行动计划》立足行业发展实际,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凸显改革导向,重点围绕“激发创新创造活力、优质资源直达基层”进行系统性的机制设计,通过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,激活行业内生动力,推动戏剧行业实现深层次变革。
《行动计划》彻底打破了“唯题材论”的创作桎梏,旗帜鲜明地将“激发创作活力”作为提升剧目创作质量的基础,“写自己想写,演自己擅演”,为创作者发挥主观能动性、尽情释放创作才华营造了良好氛围。
为破解资源分布不均衡、基层发展薄弱难题,《行动计划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从资源供给、配送、保障三个方面发力构建优质资源直达基层的长效机制,推动优质戏剧资源向基层下沉、向农村延伸,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高质量的戏剧服务。
四、推出创新举措:精准发力,破解行业痛点难点
《行动计划》推出的“壹元金种子计划”借鉴陕西“一元剧场”等成功实践经验,倡导知名剧作家及院团将其经过市场检验、适合基层演出的作品,以低价提供给基层院团排演。核心价值在于“精准赋能、公益普惠”,打破了优质剧目资源的壁垒,降低基层院团的创作演出成本,同时通过优质剧目排演,带动基层院团演员、编剧等人才提升专业能力,实现“输血”与“造血”相结合。
《行动计划》推出主创“版税制”取酬机制,借鉴图书、影视等行业的版税模式,探索将编剧、导演等主创人员的报酬与剧目演出场次、票房收入、版权收益等市场效益直接挂钩,建立“多劳多得、优劳优酬”的取酬机制,有利于激发创作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,引导创作者深耕创作、打造精品。这种市场化的分配方式,有利于推动戏剧创作从“重数量”向“重质量”转型,实现作品“叫好又叫座”。
除了“壹元金种子计划”和主创“版税制”取酬机制,《行动计划》还推出了一系列其他创新举措,例如建设全国戏剧剧本著作权开发平台、鼓励各院团成立创作室、开展戏剧评论提升工程等,这些创新举措相互补充、相互配合,形成了全方位、多层次的创新支撑体系,精准对接行业痛点难点,既破解了当前戏剧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,也为戏剧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具体路径,激发了戏剧行业的发展新动能。
《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(2026-2028年)》是新时代推动我国戏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为戏剧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保障。但戏剧振兴不是一蹴而就的,需要各级部门、行业协会、院团、创作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、协同发力。相信在《行动计划》的指引下,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,我国戏剧事业必将破解发展瓶颈、激发内生动力,推出更多精品力作、培育更多优秀人才,实现戏剧行业高质量发展,让中华优秀戏剧文化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,为文化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。(作者刘京晶,系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、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)
